5月12日,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,拟征收鞠官屯村土地30.6091公顷(约459亩),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、城镇村道路用地、公园绿地建设

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

征收土地预公告

鞠官屯村及有关农户:
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4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范围

拟征收你村位于永济路以南的土地,四至为:东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、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,西至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、沧州市教育局,南至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、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,北至永济路、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30.6091公顷,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
二、征收目的
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、城镇村道路用地、公园绿地建设
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
拟于2025524日开始,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
本公告期限自2025512日至2025523日。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czxh.gov.cn。

特此公告。

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

2025512

来源: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